渣打银行
              渣打银行开户:
                (一)开立有限公司 ( 在香港注册成立 ):
                1.银行开户资料:
                1.1.签属银行的标准文件 ----   必须文件
                 
                1.1.1.开户申请书签名卡
                1.1.2.开户授权书
                1.1.3.公司董事书面确认股权受益人资料
                1.1.4.顾客商业内容调查书
                1.2.附加银行服务所需文件(顾客可按个别需要决定案)
                1.2.1.遥距系统授权及风险承担书
                1.2.2.网上银行申请表
                1.2.3.电话理财申请书
                1.3.由公司提供的文件
                1.3.1.公司董事及所有授权签署人的身份及住址证明
                1.3.2.商业登记证副本
                1.3.3.公司注册证书副本
                1.3.4.公司组织章程正本/副本
                1.3.5.公司注册署登记文件:( FormD1/D2)(SC1) (AR1)
                1.3.6.业务证明
                1.3.6.1.新开展的业务 -------- 业务计划书及其相关文件(如专业牌照或其关联公司的业务证明)
                1.3.6.2.现有的业务 -----------   专业牌照、押汇信用证、经审核的财务月结单、发票、合约等)
                1.4.政府查册费HK$100
                1.5.开户存款 : 港币户口 ----   HKD10,000。00 ( 只接受支票,不接受现金 )
              特别提醒:上述所需文件需由在欧洲联盟或打击清洗黑钱财务行动特别组织成员国的执业会计师/侓师签署证明,确认董事、股东所提交的文件属实。若上述所需文件未经欧洲联盟或打击清洗黑钱财务行动特别组织成员国的执业会计师/侓师签署证明,银行不接受其开户申请。
              2.董事亲临银行签名:
                无论香港本地账号或是国内离岸账号,银行为了保障股东利益,都要求所有董事亲临银行签名,所以,在注册时,我们会提醒客户必须注意有关所担任公司董事及股东是否能够亲临银行签名。
              (二)海外注册公司 :
                1.银行开户资料:
                1.1.签属银行的标准文件 ---- 必须文件
                1.1.1.开户申请书签名卡
                1.1.2.开户授权书
                1.1.3.公司董事书面确认股权受益人资料
                1.1.4.顾客商业内容调查书
                1.2.附加银行服务所需文件(顾客可按个别需要决定案)
                1.2.1.遥距系统授权及风险承担书
                1.2.2.网上银行申请表
                1.2.3.电话理财申请书
                1.3.由公司提供的文件
                1.3.1.公司董事及所有授权签署人的身份及住址证明
                1.3.2.注册代理人发出的董事及股东证明书
                1.3.3.公司注册证书副本
                1.3.4.公司组织章程正本/副本
                1.3.5.业务证明作参考用 (   信用证、商业合约、银行月结单、银行或侓师介绍信、报税表 )
                1.4.开户手续费HK$800
                1.5.开户存款 : 港币户口 ----   HKD10,000。00 ( 只接受支票,不接受现金 )
              特别提醒:上述所需文件需由在欧洲联盟或打击清洗黑钱财务行动特别组织成员国的执业会计师/侓师签署证明,确认董事、股东所提交的文件属实。若上述所需文件未经欧洲联盟或打击清洗黑钱财务行动特别组织成员国的执业会计师/侓师签署证明,银行不接受其开户申请。
              (三)银行管理规定:
                1.日后有任何公司架构或股东有变更,顾客必须立刻通知银行
                2.顾客保持每月平均总结余在HK$100,000以上,即可豁免户口行政费。如未能达到此要求,银行将收取每月HK$200
                行政费。
                3.所有过往6个月内没有结余、或没有交易记录的户口,将自动终止服务而银行恕不作另行通知。
                